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 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 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 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 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 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 悼王也,使 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 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 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 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 怠。若此三子 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... 更多 >>